事件 装饰     

活动装饰指南

窗帘、帷幔、挂件及其他装饰材料:

(包括布料、塑胶、纸饰、飘带等)

  • 不可燃材料制成的物品是允许的。
  • 由可燃材料制成的物品,如经耐火或阻燃处理,包括:
    • 制造商耐火或处理证书或
    • 经批准的机构或组织的阻燃性处理和/或测试证明
    • 根据处理产品的说明,自行适用于小型物品(小于10平方英尺)的防火处理。(产品必须在现场提供,并且你必须记录你是如何处理这些物品的。)

上述认证必须在您的活动期间在现场提供。

  • 植物材料是新鲜切花在水中,活的,盆栽植物和新鲜的葫芦或南瓜。
  • 以下是禁止的,除非经过批准机构的阻燃处理和测试:其他切割或干燥的植物材料,包括玉米秸秆、稻草、干草、树枝、叶子、树木、花圈等。

注:满足上述要求的经防火处理的可燃材料(包括植物),其数量以不超过房间墙壁和天花板面积的10%为限。窗帘、窗帘和其他房间内已有的物品计入这10%的上限。

放置装饰品

  • 装饰物不得遮挡、覆盖或附着在任何消防设备上,包括火灾报警拉站、烟雾探测器、洒水管道、灭火器、出口标志和火灾报警板。
  • 门窗上不得有装饰。
  • 楼梯扶手上不得放置装饰物。

蜡烛和明火装置

  • 严禁在建筑物和帐篷内使用蜡烛或其他明火装置进行装饰。
  • 电池供电的LED蜡烛是推荐的替代品。